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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1年高新区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5

 

 

 

 

 

 

 

唐高纠风〔2021〕2号

 

高新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1年高新区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老庄子镇党委,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办事处、直属企业:

《2021年高新区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高新区纠正“四风”和作风     

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高新区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

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唐山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唐山市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相关要求,按照高新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安排,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以及高新区2021年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33458”工作思路和高新区“1234”发展目标,巩固拓展“双创双服”“三深化三提升”和“三创四建”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八个发展”“高新区年度重点任务”等工作,持续整治“四风”顽瘴痼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高新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实现“四个高新”目标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紧紧围绕一条主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2021年作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年”,针对“四风”问题新表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疗,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顽瘴痼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群众满意度提升活动”,不断推动作风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牢牢把握五个原则。坚持政治引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推动党中央、省市委和高新区党工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以“关键少数”影响“绝大多数”;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逐项明确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抓到底,公开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干部作风由群众监督,工作标准让群众评判。

(三)大力实施七项行动。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实施“落实主体责任到基层”行动,切实推动纠风工作向基层延伸;持续开展作风保障,实施“疫情防控作风再加强”行动,全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运行稳健;持续强化头雁效应,实施“创模范机关争一流业绩”行动,积极发挥模范机关和模范标兵示范带头作用;持续深化公开问政,实施“网络问政求实效”行动,扎实做好公开问政“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强督导检查,实施“精准督导检查重落实”行动,提效能、促发展,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持续深化群众评议,实施“群众评议差评及时改”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实施“制度体系建设上水平”行动,着力建设科学有效作风制度保障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落实主体责任到基层”行动,切实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1.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明监督责任,自觉当好履职尽责主角,确保专项整治各项部署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长期]

2.“基层书记”访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切实做到纠风专项整治在基层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严防“上热中温下冷”,把纠风专项整治向下延伸。开展作风建设基层书记访谈活动。[责任单位: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实施“疫情防控作风再加强”行动,全力保障群众健康和经济运行稳健。

3.统筹疫情防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以担当务实作风为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提供作风保证。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防控责任不落实、工作底数不清楚、敷衍塞责不作为、推诿扯皮不担当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围绕疫情防控、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深入开展明查暗访,认真梳理分析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落实。[责任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疫情结束]

(三)实施“创模范机关争一流业绩”行动,积极发挥模范机关和模范标兵示范带动作用。

4.建立“四个清单”。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省委“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市委“八个发展”工作和高新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纠风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理念,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按照时限要求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开展“创争”活动。组织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十四五”党建引领工程,以“党建创一流、业务创佳绩”为目标,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积极搭建党建与业务融合共创平台,通过开展特色党建活动,打造品牌亮点,树立标杆示范,彰显党建示范效应,用“争第一、创唯一”的工作实绩检验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成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创建“模范机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两个维护”为根本要求,持续推进“双创一争”主题活动,坚持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机关作风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提振精神状态、强化责任担当、锤炼严实作风,推动全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实施“网络问政求实效”行动,扎实做好公开问政“后半篇文章”。

7.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围绕上级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为基层减负工作、民生保障和机关工作纪律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领域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单位: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聚焦解决问题。不断扩大公开问政覆盖面,优化网络问政互动环节,创新方式方法,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且责任不清的典型性问题,用好纠风工作专报,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融媒体平台扩大宣传,树立正面典型。[责任单位: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实施“精准督导检查重落实”行动,提效能、促发展,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

9.畅通举报渠道。区纠风办继续公开公示群众举报平台,认真梳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督促承办单位认真查处。同时,解决各单位各部门公开电话、网站、邮箱和信箱等问题受理渠道无人接听、无法接通和僵尸化运行等突出问题。开展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质量复核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举报问题线索调查处理质量。[责任单位: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0.减轻基层负担。紧盯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老问题和新表现,进一步对督查检查考核统筹规范,持续保持对文件会议的刚性约束,重点解决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督查检查考核、基层治理能力、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政策执行中“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责任单位:督查室,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长期]

11.强化会风会纪。继续抓好省、市、区重要会议会风会纪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强作风树新风,不折不扣推进党中央、省市委和区党工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责任单位: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即时]

1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重点解决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规范公务接待、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纪工委、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3.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重点解决预算经费管理、政府采购资金支出、因公出国资金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制止餐饮浪费和创建节约型机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纪工委、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4.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解决窗口单位和重点行业服务网点在制度落实、流程公示、服务态度等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5.解决教育难点。重点解决教育领域中存在的普惠性幼儿园管理不规范、中小学教学质量和师资力量不平衡不充分、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泛滥以及教学“唯分数论”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6.整治医疗乱象。重点解决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保障水平不均衡、医疗保障范围覆盖面不全、异地就医报销难以及过度医疗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7.紧盯问题整改。紧盯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区领导批示、市达指标任务、“三重四创五优化”“八个发展”“高新区2021年度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报告、各级各部门工作通报、会风会纪督导、电视网络问政、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等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区纠风办适时组织力量开展抽查验收,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责任单位: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8.狠抓正反典型。大力营造转作风、促发展、惠民生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先进典型模范事迹的舆论宣传力度,发挥榜样带动和典型激励作用。及时获取反面典型案例,点名道姓进行曝光。适时召开全区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责任单位:纪工委、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六)实施“群众评议差评及时改”行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19.开展“履职践诺”。窗口单位和重点行业要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制定“履职践诺”责任书,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进行公示,诚恳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责任单位: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6月底前组织公开承诺]

20.搞好满意度测评。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群众满意度测评日常化。聚焦于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就业、住房、教育、就医、食品安全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优化评议内容,拓宽评议渠道,加强全程监督,确保群众评议公开公正。组织开展专项和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一是针对专项整治行动和纠风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微信投票、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开展专项群众满意度测评,检验各单位活动开展成效。二是针对上级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为基层减负、民生保障和机关工作纪律等方面,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创新评议办法,完善评议主体,优化评议内容,积极开展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三是被测评单位要严格对照测评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责任单位: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1.强化结果运用。将2021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纠风工作考评,并进行全区通报。针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群众满意度提升活动,扎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纠风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直属企业。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七)实施“制度体系建设上水平”行动,着力建设科学高效作风制度保障体系。

22.查找制度空白。对照“四风”问题新情况新表现,剖析根源实质,找准问题症结,加快建立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健全作风长效机制,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加强制度落实,确保作风纪律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12月底前,编印完成作风建设制度汇编,总结提炼制度成果。[责任单位:纠风办。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在大局下思考,在大考下行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筑牢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政治根基。

(二)强化组织协调。区纠风办加强与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衔接紧凑、互相促进、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配齐配强纠风工作力量,细化完善分工负责、问题交办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加强与“三重四创五优化”“八个发展”“高新区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牵头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统一步调,整体推进。

(三)加强督促指导。区纠风办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指导工作、推动工作。要做好综合情况和数据报送工作,及时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四)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丰富创新宣传内容方式,用好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平台。对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积极向主要媒体反映我区专项整治新做法新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五)严肃执纪问责。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分析主、客观原因,并根据查处实际情况,对涉事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高新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高新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对高新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  长:王玉山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宋海娟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义宏  组织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齐庆锋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

                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于国强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韩守恒  纪工委正科级纪检干部

        纪卫铁  组织部副部长

        崔晓军  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屈运志  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郭兆余  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协调指导,解决重要问题,推动、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纪工委:加强对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巡察,认真受理、处置问题线索,指导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对新闻暗访、群众公开举报问题线索进行梳理交办和抽查核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暗访,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舆论氛围。按要求在《唐山高新区》报、高新区门户网站刊登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广泛知晓;负责对区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和汇总报告。

组织部:负责协调区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及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将作风建设与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考核相结合,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将“四风”和作风纪律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讨论议题。

社会事务局:负责学校、医院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对学校、医院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和汇总报告。

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区国有企业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查检查和汇总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全区专项整治进行协调指导和推进,研究确定各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暗访主题;搜集整理群众公开举报问题线索,组织交办,并对办理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向区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对议定事项进行督促落实;负责起草阶段性评价报告、领导讲话、工作总结、通知、工作专报、工作动态等文字工作,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活动。

主  任:于国强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副主任:韩守恒  纪工委正科级纪检干部

        郭兆余  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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