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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高新区时代购物中心长期严重违反《消防法》,为什么一直没被关停
来信时间:
2021-09-24
内容: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的同志们: 你们好!唐山东方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芳)旗下的时代购物中心,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第二项,曾在2019年12月4日,受到唐山市住建局的行政处罚,罚款30万,但是没有责令它停止使用!而《消防法》明确规定,应该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唐山东方在受到处罚后,不仅没有整改,反而变本加厉,还在2020年1月17号为刘芳名下的CII服饰店(时代购物中心二楼)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开业仪式。并且一直到现在,还在违法擅自投入使用! 2021年8月5日,区消防大队接到举报后,对违法企业负责人做了问询笔录,之后向区政府提出了对其查封停业的申请!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时代购物中心至今仍在开门,商户们还在营业。 为什么我们的执法本末倒置,有法不依?罚款不是目的,作为公众聚集场所,违法不关停,唐山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非得出了事再来追责吗?国家应急管理官方文件明确了一点,即使活泛经济业态,也必须以得到消防许可为前提。我想问问区政府,不关停它,是保护它鼓励它违法吗?这样,他们和我们都会觉得法律就是笑话,或者说东方财大势大有人保护……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1-09-30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消防大队收到交办问题的通知高度重视,经现场实地核查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依法做出对唐山东方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时代购物中心责令停止营业的催告行政决定(唐高(消)催字【2021】0001号),责令该单位按照“收到本催告书后立即停止营业”的方式履行法律程序。

下一步,消防大队针对举报内容,将督促唐山东方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时代购物中心加紧办理《公众聚焦场所投诉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并加大其内部部分已在前期取得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商业业态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上述单位在正常营业期间保证消防安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感谢反映人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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