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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庆北国土站对您的留言进行了办理,答复如下:
经核实,工作人员接到交办单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电话联系,当事人建房屋的位置在三益庄村南,是2008年在自家耕地上建盖的,属于农用地,不属于村址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不能给予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感谢反映人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