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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8 阅览量:10596 字号: +放大 -缩小

唐山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为加快建设“实力高新、活力高新、美丽高新、幸福高新”提供服务和保障。现将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一是积极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高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制定印发《中共唐山高新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唐高依法治区委字〔2020〕1号),安排部署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要求。二是落实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要求,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半年及全年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加强宪法学习与实施。一是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治讲座、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和各单位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二是开展深化“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围绕扫黑除恶、国家安全、铁路护路等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抓好新媒体普法,提高青少年宪法法律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精准发力,从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入手,制定了《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年度和月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坚持对标先进,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2.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为深入推进我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区对区直各单位、各派驻机构下发了关于动态调整并公开权责清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原有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规范,填写《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特别是参与本次全市乡镇改革的镇(办事处),对照《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方案》中的《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清单》《乡镇和街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镇(办事处)实际制定完善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予以公开公示。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进一步加快企业开办速度,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整合政务大厅现有资源,优化窗口设置,开设高新区“企业开办专区”,开启“政银服务”新模式,在政务服务大厅增设营业执照自助打印设备。推进企业档案电子化管理,实现企业档案“容e查”。

4.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一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区积极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出台了《高新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新区集体聚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多项食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强“三小”食品业态规范化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持全区食品安全平稳。二是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双防双控”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双防双控体系建设、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医疗废弃物、消防设施、实验室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等,并邀请市级专家对2所民营医院进行现场评估指导,及时消除了医疗安全隐患。督导检查医疗机构,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督导整改。三是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我区无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合村居,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按照源头治理、规范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最严厉的处罚办法对辖区内建设建筑工地、市政以及道路施工等工程、城市道路、检测点周边小区扬尘、工业企业扬尘、搅拌站扬尘等方面进行彻底排查。坚持效果导向,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真正使污染数据指数下降可看得见、能感受得到。严格的监管措施使我区在气象条件不力的情况下PM10指数依然改善良好。二是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依托高新区餐饮油烟智能监测系统,对建成区内141家(164个烟道)餐饮单位油烟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通过手机APP推送给执法人员。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已对75家次油烟瞬间超标排放和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餐饮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累计约谈餐饮单位40家次,对3家餐饮单位进行了停业整改。三是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监察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坚持以日常巡查、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积极运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交移送等配套办法,集中整治了水、大气及涉危行业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区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规则》《高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等相关规定,经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后,公开征求意见,经党工委会议通过后印发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仍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把公众提请审查、有效期、责任追究等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

2.落实备案和清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制度。我区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格遵循“三统一”制度,管委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公文必须经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法制部门审查、党工委会议审议,管委会主要领导审定等过程,并报市相关部门备案。二是组织开展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高新区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清理结果报送至市司法局。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一是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始终坚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重要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调研,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通过进行社会公示,听取意见,邀请专家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做到了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五个必经程序,促进了高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高新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制定出台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规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一是落实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利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征求公众意见。我区积极落实民意调查制度,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按照《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内容要求,通过进行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制定了《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管委会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机制等,做到重大决策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020年,管委会法律顾问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提供涉及征地拆迁、合同协议、房屋租赁等领域的法律咨询共计75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一是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申请行政执法权限,编制《高新区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确定72项行政处罚事项,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完成执法证件办理工作。二是加强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建设。镇(办事处)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成立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综治视联网,实现开会现场调度功能。组建“9+X”系统,可适时监控各村重点人口、重点人群数据情况。全区共安排145名网格员,网格员全部实现信息化,手机APP可报送相关事件。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我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三项制度”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全年三项制度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一是制定印发了《高新区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以管委会名义进行通报。二是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完成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案件情况统计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组织开展我区2020年度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做好我区因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各项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完成我区2020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及行政执法监督证件清理工作,将不符合资格的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及时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证件信息化电子档案,及时办理证件注销、回收、换发等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管委会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管委会内部权力制约体系。为充分履行监督专责,将现有纪检监察力量分成四组,分别由科级干部带队,以问题为导向,紧盯重点工作推进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及时提醒,严肃问责。始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大投入,抓早抓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严、长、常”机制。持续完善“四种形态”谈话室硬件设施和管理模式。坚持严肃问责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一体推动“三不”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监督。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开通新华号、人民号、今日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账号,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800条。对LED显示屏管理。及时制作和更新火炬大厦楼顶的LED显示屏的标语和视频等内容。二是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完成高新区门户网站、微官网、中国唐山高新区频道等系统内容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进行改版。及时发布、更新系统信息,全年在各平台及新媒体账号共发布各类信息近2000余条。三是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高新区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初稿)编制和审核,并上报市政务公开办。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一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切实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高新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过程中,逐步形成“不能腐”的有效监督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逐级传递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工委制定《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全力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工作。信访隐患排查是一项基础工作,各责任单位健全信访排查隐患网络,及时排查梳理矛盾隐患,建立矛盾隐患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每月20日向区联席办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特殊敏感期,各责任单位坚持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按时限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涉及多个单位的信访问题,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避免推诿扯皮、推脱责任。二是集中调度全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对今年以来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认真进行分析研究,逐案进行协调调度,找准矛盾原因和解决问题突破口,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时限。

2.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为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制度,支持法院行政审判。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我区在干部提拔任用和考核工作中,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并在考核考察、任前谈话中严格落实。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标准,明确政治素质、政策水平考核标准,树立公务员知法懂法用法的政治素养,树立鲜明的考核导向。

2.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相关学习内容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安排,今年以来,组织开展19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热点、经济工作、民生政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等内容,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高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精心组织,迅速安排相关学习内容,确保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

3.落实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依法行政能力考核测试,促进全体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在干部任职前开展依法行政能力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任用的重要参考,对任职前考察、资格审查存在问题的干部,暂缓提拔使用。在任前谈话中,强调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促进干部严格履行法治职责。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七五”普法规划,在全区范围内广泛运用各种媒介做好法治宣传活动。围绕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 “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利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册、悬挂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品5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次。二是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读本》,观看宪法宣传片等形式,促进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宪法意识和宪法素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法治教育讲座等活动,增强了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用宪意识,使宪法真正走入学生的日常生活,融入到教育学习当中,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五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制定印发《高新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广泛运用新媒体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六是积极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学习工作。面向全区机关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发放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民法典公开课学习,进一步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力度。

专此报告。

 

                                                                                              唐山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