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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新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7 阅览量:11865 字号: +放大 -缩小

唐山高新区职改办

关于做好2022年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22〕9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国家承认的其他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专业)的初级和部分中级职称实行考核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条件

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资历任职时间计算截至学习贯彻全会精神2022年12月31 日。经单位考核合格后,相同或相近专业各层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条件如下:

1.大专、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中专毕业后,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后一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也可直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历和学位,下同)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1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可暂按我市相关规定,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7.博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上述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形延长2年考核认定(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外)。

二、考核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认真填写《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组建简易申报卷宗。

2.用人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成立考核评议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职业道德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业绩、贡献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主管部门考核。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主管部门需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考核认定通过人员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由所在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三、考核认定需要明确的问题

1.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界定。原则上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本科新旧专业对比目录》《全国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高职高专与本科对照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对照本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性质,界定从事和所学专业是否一致或相近。研究生按一级学科,本、专科按专业类,中专参照高职高专目录中专业类的划分,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专业类的细分专业,视为相近专业,可认定相应职称;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颁布的各级别学历专业目录的,根据学籍材料中的成绩单和毕业院校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甄别,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或培养目标的专业方向应与申报考核认定职称的专业基本一致。

2.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核认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均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3.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须先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方可考核认定相应专业的职称。

4.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认定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再次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首次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需转认另一个专业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再次认定。其他情况只能考核认定一次。在《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的“认定方式”栏中填写“首次认定、再次认定、转认定”。

5.根据省文件要求,对于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和管理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岗一年以上才能认定,杜绝工勤技能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未完成专技岗位转岗手续便考核认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相关要求

1.2022年12月14日收卷一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材料前将“2022年唐山市中初级职称考核认定信息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tsgxqzgb@163.com。

3.申报地点:唐山高新区职改办(火炬大厦)。

4.联系电话:0315-3196251。

 

唐山高新区职改办        

                     2022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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