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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瑞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遴选托管银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1 阅览量:8197 字号: +放大 -缩小

唐山瑞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是唐山高新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的基金。按照有关规定,唐山瑞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开遴选托管银行,托管银行按照托管协议,负责资产保管、资金拨付和资金结算等日常工作,并按时向唐山瑞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报送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托管报告。

一、基金托管银行的主要职责有:

(一)为基金开立募集资金账户、托管资金账户,并保管相关账户资料;

(二)安全保管全部基金的现金资产、权利凭证和相关法律文件;

(三)执行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划款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四)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管理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使基金投资运作符合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规定;

(五)定期对基金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复核、审查基金管理机构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六)定期报告基金投资运作情况、投资监督情况,出具托管报告;

(七)基金托管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二、托管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具有相关资质,在唐山高新区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

(二)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的全国性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

(三)设有专门的托管部门和人员;

(四)具有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和经验,具备安全保管和办理托管业务的设施设备及信息技术系统;

(五)有完善的托管业务流程制度和内部稽核监控及风险控制制度;

(六)与唐山高新区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七)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无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八)具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监会)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银保监会)核准的基金托管资格;

(九)为引导基金及子基金托管账户的闲置间歇资金提供保证本金的合理理财方案;

(十)承诺不收取基金托管费;

(十一)符合国家行业监管的其他规定。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申报意向的银行,提交申请。

三、托管银行的申请材料

申请银行须提供相关符合上述条件的材料,同时,还须提供: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业务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在唐山高新区设有分支机构,并与唐山高新区有良好的合作的证明材料;

(四)具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监会)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银保监会)核准的基金托管资格,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证监会、银保监会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装于档案袋内提交,档案封皮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次遴选期限自2023年4月21至4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

王昕0311-69053128   0315-3196163

电子邮箱:tsgxqcyjj@163.com

      唐山瑞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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