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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陈义侠)
发布日期:2023-10-30 阅览量:2689 字号: +放大 -缩小

申请人陈义侠因继承被继承人杨金声的遗产,于2023年10月30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对申请人陈义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询问笔录等材料,查明事实如下:

坐落于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厦2楼5388号不动产一半产权为被继承人杨金声的遗产。除申请人陈义侠以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属于被继承人杨金声的遗产由其配偶陈义侠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为陈义侠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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