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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省政府对我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1 阅览量:2187 字号: +放大 -缩小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时间安排>的通知》(冀政教督办〔2023〕1号)文件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检查组将于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对我区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按规定程序,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如有意见,

可向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反映。

联系电话:0315-5776503

电子邮箱:gxjytw3196@163.com。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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