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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高新区参保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第八批)
发布日期:2023-12-18 阅览量:5654 字号: +放大 -缩小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冀社险函【2023】46号)精神,我区将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系统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纳入稳岗返还政策范围。公示期为12月18号——12月2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5776187。

   

 

附:2023年度稳岗返还第八批企业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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