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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6 阅览量:9119 字号: +放大 -缩小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大中专毕业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高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在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个人人事代理的未定职称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申报认定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现工作岗位一致;

3、符合相应职务条例的规定学历和任职条件,一般按以下条款掌握:(1)中专毕业一年,可认定为本专业“员级”资格;(2)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可认定为本专业“助理级”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满一年,可认定为本专业“助理级”资格;(4)硕士学位获得二年,可认定为本专业“中级”资格;(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中级”资格;

三、办事流程

1、资格审核。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合格后,至高新区火炬大厦708室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2、职称申报所需材料:

(1)附件1《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查询页(请自行登录“学信网”点击“学历学位认证”进行查询,并将带二维码的查询页打印出来)。

(3)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粘合生成,不得用订书钉装订。第1页粘贴照片处贴好照片,3-5页本人填写,6页单位填写),认定表统一签署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出生年月)。

(5)上报职称申报软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养老保险本原件及复印件。(在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个人人事代理的人员提供人事代理协议书。)

4、缴纳报名费:初职110元 / 人,中职210元/人。

5、联系人:张晓华;联系电话:3196251报名地点:火炬大厦708室。

四、填报职称申报软件说明

1、安装:将下载的《河北省专业评审系统系列-上报版》免升级版直接放置到C盘之外的任意一个盘(比如说:D盘、E盘等等);打开《河北省专业评审系统系列-上报版》免升级版文件夹,双击直接使用此免升级版本即可。

2、打开软件后点击“编辑” →“新增”将个人信息录入后点“保存”, 要保证录入信息详实、准确,特别是申报系列要如实录入。

3、单位代码统一填写为:0200021800000000,同时须在备注中写明所在单位准确名称。

4、无需上传个人照片、证件照片。

5、现从事专业技术职务“无”,获得时间“毕业时间”。

6、填写完成点击“查询全部” →“查询定制” →“数据” →“导出”,将申报数据导出成ps文件,务必于至少交卷前一天将其发至邮箱:tsgxqzgb@163.com,未发送软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花名册.xls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认定表.doc

  附件3《职称申报软件》职称申报软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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