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唐山高新区财政局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
1.2项目情况: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关于核准开立财政专户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局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保基金专户开户行。
2.磋商内容
磋商内容:高新区财政局1个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
3.磋商响应人资格条件
响应人需提供财政部制发的有效文件或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可以证明其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各类文件材料。响应人必须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营业地点在唐山市市区。
4.磋商、报名和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8点30时至11时,下午14点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唐山市高新区火炬大厦505室持法人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现场办理报名和领取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2018年8月30日14点30整;
地点:唐山市高新区火炬大厦50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776138;319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