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考字〔2018〕10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8〕2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7、28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具体安排如下:
27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8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安装)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安装)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凡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9月3日17时30分
程序: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后切勿重新修改保存信息,以防报名序号和条形码不正确)。
(二)现场资格审查
凡2017年在我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需审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材料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9月3日(周六、日不休)
地点: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
电话:0315-2827463
(三)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1份,右上角写手机号,单位签字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博士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报名表+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1份,右上角写手机号,单位签字盖章);
2.《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一式1份,单位签字盖章,贴一年内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博士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
6.以上第4-5材料的复印件1份。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须装订1份):
报名表+《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考试收费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至时间为9月6日17时30分。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6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69元,其他各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6元。
如需开具发票,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须携带介绍信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截至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
七、打印准考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10月19-2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7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7版)、《建设工程计价》(2017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7版)。
九、其它
1、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监督举报邮箱:hebzcks@126.com;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监督举报邮箱:ts7463@163.com。
2、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指导、服务工作。提醒考生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tssrskszx),考试有关事宜将通过以上平台及时发布。
附件:
1.时间安排表
2.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时间安排表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8月21日至9月3日 |
网上报名 |
8月28日至9月3日 |
现场资格审核 |
9月6日前 |
网上缴费 |
9月20日前 |
可开具发票 |
10月19日至25日 |
打印准考证 |
10月27、28日 |
考试 |
附件2
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报名序号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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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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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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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
取得满足部分科目免试必备条件证书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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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取得满足部分科目免试必备条件证书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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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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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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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凡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