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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考字〔2018〕13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8〕2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定于11月10、11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选择“考区”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考区”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具体安排如下:
11月10日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1日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务必注意: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
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
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
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第(一)条有关报名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任职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三、成绩管理模式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18年8月31日至9月13日17时30分
程序: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已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后切勿重新修
改保存信息,以防报名序号和条形码不正确)。
(二)现场资料审查
凡2015年、2016年或2017年在我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需审报考人员基本信息及条件后,在报名材料上签字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时间:2018年9月6日至14日(周六、日不休)
地点: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
电话:0315-2827463
(三)报考全科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和装订顺序
1.报名表(一式1份,右上角写手机号,单位签字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博士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报名表+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1份,右上角写手机号,单位签字盖章);
2.《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一式1份,贴一年内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博士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
6.聘书或聘任证明;
7.以上4-6的复印件1份。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报名表+《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聘书复印件(或聘任证明)
六、考试收费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至时间为9月21日17时30分。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21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59元,其余2个科目每人每科5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如需开具发票,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须携带介绍信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截至日期为2018年10月12日。
七、打印准考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11月3日至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用书
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单位:中国人事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962347 64929211 64921644
九、其它
1.河北人事考试局监督举报信箱:hebzcks@126.com,唐山市考试中心监督举报信箱:ts7463@163.com。
2.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指导、服务工作。提醒考生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tssrskszx),考试有关事宜将通过以上平台及时发布。
附件:
1.时间安排表
2.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唐山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时间安排表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8月31日-9月13日 |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
9月6日-14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9月21日前 |
网上缴费 |
10月12日前 |
可开具发票 |
11月3日-9日 |
打印准考证 |
11月10、11日 |
考试 |
附件2
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姓名 |
性别 |
工作年限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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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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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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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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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名称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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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手机)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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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