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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0 阅览量:7140 字号: +放大 -缩小

为了给广大考生在中考期间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省、市、区有关中考规定,现就今年我区中考考试期间(6月21日-6月23日)禁止影响考生的噪声污染要求通知如下:

一、禁止时间:6月21日—6月23日。

二、禁止实施行为

1.禁止在唐山市高新中学、唐山市龙泉中学等考点周边区域使用高音喇叭、燃放烟花爆竹、婚庆开业礼炮、播放音乐、丧葬活动吹奏演唱或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产生噪声污染。

2.禁止在唐山市高新中学、唐山市龙泉中学等考点周边区域及其它临近小区的广场和公园进行露天娱乐健身、集市、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产生噪声干扰。

3.禁止在唐山市高新中学、唐山市龙泉中学等考点周边道路产生机动车喇叭、轰鸣、疾驶等噪声干扰。

4.禁止在唐山市高新中学、唐山市龙泉中学等考点周边施工工地产生噪声干扰。

5.警车、消防救援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不得使用报警器。

三、区域交通管制

唐山市高新中学

唐山市龙泉中学

区域交通管制以唐山:6月21日至23日中考期间,市区这些路段将实施交通管制!为准。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合理安排自己生活、作息内容,不得产生噪音影响考生考试。如违反上述通知内容,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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