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加强散煤销售管控的通告
为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保障广大群众安全、清洁、温暖过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散煤销售管控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的通知》、《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散煤销售监管“冬病夏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推进散煤销售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全区行政辖区范围内。
二、整治内容
1.“禁燃区”和已完成“双代”区域,禁止销售民用散煤;实现散煤销售动态“清零”,严厉打击非法散煤销售行为,巩固常态化管控成果。
2.严禁走村串户、游击兜售、网络销售、电话约售等违法销售行为。
凡违反上述通告事项的,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没收非法销售的散煤产品。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区散煤销售治理工作,积极举报违法销售行为,以实际行动为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贡献。(有奖举报电话:12315、3196851、3196850、3196292、5518116、2521098)
特此通告。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