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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2023.7-2024.6唐山高新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岗岗位和社保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1 阅览量:3828 字号: +放大 -缩小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岗位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审核,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申报1名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2023年7月-2024年1月社保补贴8292.85元、岗位补贴15400元;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申报4名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2023年7月-2024年6月社保补贴29864.49元、岗位补贴55000元。合计需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108557.34元。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7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77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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