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区内动态> 通知公告
唐山高新区职改办关于2019年度初聘(认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5 阅览量:3057 字号: +放大 -缩小

一、申报范围、对象

在高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在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个人人事代理,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12月5日―12月20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认定“员级、助理级、中级”资格,要求所学专业与现岗位工作一致,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成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党校毕业的专科、本科生。

2、符合相应职务条例的规定学历和任职条件,一般按以下条款掌握:

(1)中专毕业(毕业时间至2019年1月31日止),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本专业“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毕业时间至2017年1月31日止),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为本专业“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毕业时间至2019年1月31日止),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本专业“助理级”资格;

(4) 取得硕士学位(只有学位证)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为本专业“中级”资格;其中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认定为本专业“中级”资格;

(5)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资格。

(二)评审“助理级”资格(已实行考试的专业除外),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认定“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可评审“助理级”资格;

2、大专、本科毕业,所学专业与现岗位工作不一致的,可根据现岗位工作评审“助理级”资格,毕业年限参照认定条件。

四、提交材料

(一)单位专管员需携带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5);

3、专管员身份证原件。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交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去掉封皮)及复印件(原版复印,在空白处写上“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

2、学历认证证明(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后,点击“学籍查询--学信查询--高等教育信息”,已不收费);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附件1)参加认定人员填写,一式两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参加评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

5、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打证书用,背面写上单位、姓名、出生年月日);

6、企业申报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在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个人人事代理的人员提供人事代理协议书原件及原版复印件、事业单位及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交聘用合同原件及原版复印件;

7、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同时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原版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律师执业资格证)。

四、有关事项要求

初级评审费、中级认定费100元,须交现金。单位专管员将申报材料统一报至高新区职改办(火炬大厦711室),同时填写“2019年中初级职称申报用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材料前发送到邮箱tsgxqzgb@163.com。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0315-3196251。 

登录www.tsgxq.gov.cn可在通知公告中下载附件

 

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doc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3、2019年中初级职称申报用表(不要改变单元格性质).xls

附件4、 拟认职务资格名称与申报专业列表.xls

附件5、 单位介绍信格式.doc

附件6、 填写说明.doc


 

唐山高新区职改办

2019年12月4日


国务院
征集
国务院
客户端
互联网
+督查
公众号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