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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征集第三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6 阅览量:2860 字号: +放大 -缩小

为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推动企业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落实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促进产业加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发展,根据《高新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征集第三批子基金管理机构入围企业的活动。

此次征集活动,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和申请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均作为合作入围管理服务机构。入围企业可直接参与后续子基金的设立活动,可根据入围企业的资源储备情况与高新区产业经济发展需要,随时向高新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提出设立高新区产业子基金的申请。

现将高新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公开征集第三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发布如下:

 

一、高新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高新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是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的政策性基金,旨在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唐山高新区企业的投资。

高新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为高新区财政拨款、基金运行的各项收益及其它收入,投资方式为设立子基金等,其受托管理机构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现由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第三批高新产业基金参股子基金的设立方案及其管理机构。

二、管理机构工作内容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遴选优秀的专业机构和人才合作,管理机构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子基金的设立、募集,工商注册,督促各方出资及时足额到位;

2.按照投资计划对投资合作企业(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入股谈判;

3.向基金业协会申请产品备案;

4.基金投后管理、退出等专业化运作等。

三、产业引导基金要素

1.基金名称:唐山高新区XX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

2.投资方向:主要投向区内国家支持的产业化项目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专业特长与资源储备情况选择与申请产业投资方向)。

3.基金规模:每支子基金的认缴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 亿元、不超过5 亿元。

4.出资比例:母基金出资20%,子基金管理机构承诺出资并负责剩余资金的募集工作。

5.成立地区: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境内注册或者政策允许的其他地区。

6.投资期限:5年(3 年投资期,2 年退出期)。

7.投资区域:本次设立子基金投资于唐山高新区本地企业(直接投资注册地为高新区的企业,或者跨区域企业在高新区新投资的项目或新注册的公司)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本支子基金规模的50%。

8.管理费用:年化管理费率为1-2%。

9.超额收益:基金管理人的超额收益为年化8%以上部分的20%。

10.资金募集:产业子基金政府出资外的其余资金应依法募集,有明确的出资人及其出资承诺。在产业发展基金出资设立子基金时,社会资本须按认缴比例和要求同步出资。

四、管理机构申请条件

1.在中国大陆注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2.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人资质,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公司管理规范;
      4.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5.负责本基金的管理团队要有固定人员并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至少主导过1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同时需要指定本基金管理团队的负责人且中途不得随意更换,负责本基金工作及对基金全程跟踪把控;

6.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管理机构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

1.公开征集:高新区产业引导基金发布征集公告,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申请;

2.机构申报: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资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基金管理案例详细材料;

(3)政府金融与产业服务能力说明;

(4)基金设立与运营方案;

(5)其他综合实力证明材料。

3.材料初审:高新区产业引导基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子基金开展尽职调查和合作洽谈;

4.确定入围合作单位:在指定网站公示确定入围合作单位,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基金设立:公示期满后,确定的入围企业可直接参与唐山高新区后续子基金的设立活动。入围企业可根据自己募集资金以及项目储备情况,随时向唐山高新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申请出资设立子基金。

(二)申请方式

有意唐山高新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服务的机构,请将申报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或寄送至以下地址,经初步审核后确定面谈机构和时间。

邮箱:tsgxqcyjj@163.com

地址: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

邮编:063000

联系人:刘文剑 0315-5776163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者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以虚假材料骗取引导基金的,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请按照A4纸张格式准备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子基金征集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请。

 

特此公告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引导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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