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符合政策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3日,待公示到期后发放至公司对公账户,监督电话:5776424。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