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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13 阅览量:3006 字号: +放大 -缩小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唐政办发[2019]4号文件第七条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四维健康服务创业孵化基地已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故取消其孵化基地资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反映。

具体情况说明:

1.河北美康太平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运营的四维健康服务业孵化基地原入驻企业已满孵化期,因疫情期间受大环境影响,新入驻的企业及项目团队较少,故申请退出创业孵化基地。

 

电话:0315-5776173

 

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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