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区内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31 阅览量:2995 字号: +放大 -缩小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唐政办发[2019]4号文件第七条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唐山天邦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已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故取消其孵化基地资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唐山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

具体情况说明:

1.由唐山市天邦医药有限公司运营的唐山天邦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因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不再继续经营创业孵化基地,故申请退出创业孵化基地。

 

电话:0315-5776173

 

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国务院
征集
国务院
客户端
互联网
+督查
公众号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