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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粮改饲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1 阅览量:5903 字号: +放大 -缩小

为组织好全区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有申报粮改饲项目意向的养殖场和企业,于8月12日前报农村工作服务中心。

报名条件:

1、区域内,奶(肉)牛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小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建有永久性青贮设施容积4500m3以上(2019年没有收贮的除外)或2019年全株玉米青贮实际收贮量4500吨以上的奶(肉)牛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小区);(2)奶(肉)牛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小区)具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

2、区域内,全株玉米青贮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自有符合制作秸秆青贮饲料要求的永久性青贮池容积6800 m3以上和大型专业青贮收获机械;(2)具有稳定的青贮饲料供销订单且2019年全株玉米青贮实际收贮量达到6000吨以上;(3)具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号。

 

联系人:李国江            电话:136033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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