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区内动态> 通知公告
高新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农机回收企业审查确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4 阅览量:113 字号: +放大 -缩小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审查确定工作的通知》(冀农字〔2024〕59号)、《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有力有序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区2025年农机回收企业审查确定工作。同时,开展电子类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新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或其他县区有回收资质的回收企业能为我区农户开展便民回收业务的均可报名。对申报电子类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由高新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汇总后向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由市级审查确定(审查确定条件见附件)。

二、审查程序 

1、拟申请企业向高新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高新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到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实地查验,验收后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确定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审查条件

1、依法具有报废农机回收经营业务的企业或合作社。

2、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起重、喷号、照相和电脑等办公设备。

3、建立报废农机回收档案,纸质档案保存期限不应少于3年,备份的电子档案和数据库,保存期限不应少于5年。

四、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回收机具存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企业章程。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人员配置。

5、存储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0日。

地点:高新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农机安全监理站詹官屯村东)

电话:0315-5513128。

高新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4日

国务院
征集
国务院
客户端
互联网
+督查
公众号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