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5〕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9号)规定: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9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776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