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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关于“双十一”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11-05 阅览量:73 字号: +放大 -缩小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活动即将开始,大家都想借着电商促销选购心仪的商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网购便利优惠的同时,要防范商家违法促销套路,加强自身维权意识,科学理性按需消费。

一、正规平台有保障,私下交易要不得

建议消费者选择主流正规的电商直播平台,查看入驻店铺的证照信息,挑选合法合规的商家进行交易,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要轻信私人线下等交易方式,切勿登录陌生网站,切勿点击不明链接,切勿随意提供个人信息。

二、理性对待促销,切莫冲动消费

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前,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提早放入购物车,而对于一些不必要的商品,不盲目下单。做到货比三家,在网购之前,要对商品多搜、多查、多对比,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谨防虚假打折,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更要仔细对比,核实优惠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三.直播带货信息多,不实宣传要明辨

“直播带货”“网红带货”是时下电商新风口,但也存在夸大虚假宣传、套路剧本炒作等情形。如食品宣称保健功能、化妆品具有医疗功效、“最低价”“最便宜”极限用词等问题,消费者应学会甄别,谨慎购买相关商品。

四、促销规则花样多,预付定金要慎重

在以往的促销活动中,预售、红包、满减、优惠券等促销规则设计复杂,消费者应充分了解优惠规则、使用门槛、适用品类等条件。对于未作明确约定或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要慎重选择避免产生纠纷。要明确预付定金产生的合同约束力,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所以交纳前一定要货比三家、三思后行。

五、谨防预售、特价商品不能退换

预售、特价等活动常被卖家作为促销的基本手段,然而部分“预售”“特价”商品明确商品不能退换、定金不退等,商家对于这些规定,显然有悖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网购7天无理由退换”权,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为避免后期网络维权带来诸多不便,在网上选购预售商品时,最好仔细阅读细则,或提前咨询是否能退换商品。

六、保留消费凭证,方便维权投诉

相关购物凭证是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产生纠纷时维权的最有力证据,消费者要注意截取有关宣传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为后期出现的消费纠纷进行维权提供依据。同时,可以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主动维权,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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