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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9 阅览量:67 字号: +放大 -缩小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唐山新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申报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共计568367.9元,符合政策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77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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