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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05 阅览量:5405 字号: +放大 -缩小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唐政办发[2019]4号文件第七条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唐山百川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已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故取消其孵化基地资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唐山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

具体情况说明:

1.唐山百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唐山百川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因公司经营结构调整,孵化基地原有场地功能发生变化,故申请退出创业孵化基地。

 

电话:0315-5776173

 

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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