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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2017年度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场地租赁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28 阅览量:8368 字号: +放大 -缩小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唐政办发〔2016〕12号)规定,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1)孵化基地提供正常服务,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正常运行满6个月的,可根据服务户数给予每年每户2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管理服务补贴。(2)孵化基地提供正常服务,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正常运行满6个月的,可按照市场评估成本价给予孵化基地最长不超过3年的场地租赁补贴。经对创业中心、软件园、唐山石墨烯创业孵化基地、亨达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中国智海陶瓷产业孵化基地、四维健康服务创业孵化基地6家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和场地租赁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根据唐山中颐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6家基地地价、设备投入、租金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共需从创业扶持资金中支出24879175元,其中管理服务补贴234000元,场地租赁补贴24645175元。现将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唐山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196173。 

公示如下:

1.创业中心补贴资金共计6430070元,其中管理服务补贴76000元,场地租赁补贴6354070元。

2.软件园补贴资金共计1876545元,其中管理服务补贴8000元,场地租赁补贴1868545元。

3.唐山石墨烯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资金共计8656109元,其中管理服务补贴54000元,场地租赁补贴8602109元。 

4.亨达科技企业孵化基地补贴资金共计5066451元,其中管理服务补贴58000元,场地租赁补贴5008451元。

5.中国智海陶瓷产业孵化基地补贴资金共计1200000元,其中管理服务补贴18000元,场地租赁补贴1182000元。

6.四维健康服务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资金共计1650000元,其中管理服务补贴20000元,场地租赁补贴16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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