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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新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公开承诺
发布日期:2021-06-08 阅览量:3434 字号: +放大 -缩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强化法纪意识,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高新,全区领导干部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认真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制度,尊重、支持和维护司法人员依法办案、公正办案;

二、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相关制度,维护司法权威,坚决杜绝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者法定程序处理案件及其他有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三、坚决杜绝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四、坚决杜绝要求办案人员或者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五、坚决杜绝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六、坚决杜绝非履行职责或者超越职权,以听取汇报、召开协调会、印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

七、广泛宣传“三个规定”,营造有利于公正司法、规范履职的良好氛围;

八、坚决杜绝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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