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地方补贴资金(第三批)的公示
按照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关于印发<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唐财建〔2018〕10号)和《关于预拨<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唐财建〔2018〕238号)文件标准,高新区开展了2016-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纸质意见反馈至高新区发改局。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