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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梳理上报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2 阅览量:7148 字号: +放大 -缩小

各相关单位:

为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网上核验、查询服务,按省、市职改办通知要求,在去年梳理2010-2020年职称评审信息的基础上,梳理上报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人员范围 

(一)2010年以前,在河北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如已分别取得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资格,上述四个级别的职称数据须全部进行录入。 

(二)在河北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但在省外工作的人员,也在本次录入范围内。 

(三)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专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通过考试取得初、中级资格的,本次暂不上报。考评结合系列、专业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仍需上报。通过考试取得专业类职业资格人员不在录入范围内。

(四)在外省取得职称后,来河北工作,未在河北省通过评审获得上一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在录入人员范围内。

(五)在河北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后,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可自愿录入。

(六)需补录2010年以后职称评审信息数据的,一并上报。

二、组织填报

各单位按统一要求,抽调专门人员,精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历史数据报送工作。要精准核对职称相关信息,认真填写报送表格,做到“核准一个录入一个”,确保职称评审信息的真实、准确。

三、填报要求

(一)严格按照要求对本单位取得职称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准确填写《上报数据模板》(附件1),不要对《上报数据模板》的格式进行修改。上报以下材料:

1、个人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图片格式); 

2、申报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图片格式); 

3、职称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

4、批复文件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本人姓名做标注),可在唐山人才网-职称评审-职称查询栏目下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上报数据模板》纸质版(逐级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填报说明见附件2)

电子版材料要求:电子版文件名均以单位全称+姓名+证件名称(例如:XX有限公司+张三+资格证书)命名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此文件夹名称为序号(要与《上报数据模板》中的序号一致)+单位全称+姓名+级别(例如:1+XX有限公司+张三+初级)。各单位将每个人的文件夹汇总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全称+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姓名及手机号码。(例如:XX有限公司+李四13088888888)

(二)上报时限 

各单位在现场审核前一天将所有电子版文件发送到邮箱:tsgxqzgb@163.com,具体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3。

联 系 人:陈泽坤

联系电话:3196251

报送地址:火炬大厦711

 

 

唐山高新区职改办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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