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英才计划“3.0升级版”政策解读
一、唐山人才新政3.0升级版在引才育才方面,对个人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一)对全职引进培养的高端领军人才给予支持
(1)对全职引进培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 A 类顶尖人才,给予最高3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300万元安家费。
(2)对全职引进培养的“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等 B 类国内外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和200万元安家费。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人事关系转入或新建在我市用人单位。
2.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保证全年至少有9个月在用人单位工作。
3.来我市境内创办经营经济实体总部并担任法人代表。
4.来我市境内创办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符合我市产 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不含技术入股)。
(二)对外籍专家给予资助
对获得国家“友谊奖”、省政府国际科技合作奖、省政府“燕赵友谊奖”、市政府“凤凰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分别给予每人(团队)10万元、6万元、6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对全职引进的青年人才(入职3个月内备案,满一年领取,每年考核)给予补贴
(1)全日制博士(45周岁及以下),给予3000元/月生活补贴(发放5年)或落户并购房给予30万购房补贴。
(2)入职企业全日制硕士(40周岁及以下),给予1500元/月生活补贴(发放5年)或落户并购房给予10万购房补贴;入职其他单位(事业单位等)并落户,给予一次性5000元生活补贴或购房给予10万购房补贴。
(3)入职企业“双一流”全日制本科(35周岁及以下)并落户,给予1000元/月生活补贴(发放3年),入职其他单位(事业单位等)并落户,给予一次性2000元生活补贴。
(四)对全职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给予扶持
(1)对我市全职引进和培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2)对我市全职引进或培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通过评选)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五)落户补贴
引进C类(省级领军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携带未就业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一同落户的,每增加一名,每月最高增发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3年。
二、唐山人才新政3.0升级版在引才育才方面,对企业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在唐山市域内建立的独立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二)企业引才育才
(1)对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或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签订5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引进“双一流”高校本科生10名以上,签订3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2)对于自主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奖励;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用人单位20万元奖励。
(三)中介引才
对为我市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作出贡献的中介机构,给予最高10万奖励。
(四)柔性引才项目
对于柔性引进的B类以上人才,与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开展项目合作,并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经专家评估认定,按完成合同金额的50%,给予每个单位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的奖补。
(五)人才发展平台
(1)对获批设立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建站奖励,每年组织对院士工作站的绩效考核,达到良好等次以上的,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最多可支持3年。
(2)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国家级最高1000万、省级100万、市级10万奖励补助经费。
(3)对获得省级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估资助的单位,给予 1:1 配套经费资助,每年对市级既有研发平台筛选前 10 名,每个给予 20 万元经费资助,2 年内不重复奖励。
(4)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20万元建站资助,获批的省(新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 10 万元建站资助,每进站(基地)1 名博士给予站(基地)10 万元科研资助。
(5)对引进国内大院大所大校、“国字号”名企、“双一流”院校、国家科研机构,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支持;对引进央企、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设立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经认定给予最高 5000 万元支持。
(六)成果转化
(1)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国家级奖项的单位,给予 1:1 配套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等省级奖项的单位,给予 1:0.5 配套奖励。
(2)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3)对在唐建设的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给予设备投资额30%、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
(七)人才项目
(1)对符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最高达1亿元的项目资助。
(2)对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获国家、省经费资助的,按 1:1 比例配套支持。获市级人才经费资助的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
(3)加大留学人才回国和国外优秀人才来唐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每年最多择优支持 20 个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或研发费用补助,最高补助 20 万元。
三、哪类人才能申领凤凰英才服务卡?能享受哪些服务项目?
答:(一)凤凰英才服务卡Ⅰ类卡
可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户籍管理、出入境停居留、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工商税务、金融、交通旅游、法律援助、公共文化等服务项目。适用于以下人才:
(1)《唐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暂行)》所纳入的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
(2)省“巨人计划”、省科技创新英才“双百双千”工程、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青年技尖人才、省突出贡献技师、市管优秀专家、市长特别奖获得者、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唐山工匠称号获得者、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等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
(3)管理期内的市“凤凰青年英才”称号获得者、市“凤凰友谊专家”称号获得者、乡村振兴优秀青年人才。
(4)在唐山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建设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高校财经专业、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限毕业并获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二)凤凰英才服务卡Ⅱ类卡
可享受户籍管理、出入境停居留、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工商税务、金融、交通旅游、法律援助等服务项目。适用于以下人才:
(1)新引进的非“双一流”高校及非“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
(2)新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
四、唐山人才新政3.0升级版中提到会选拔培养一批优秀青年人才,都有哪些?
答:(1)“凤凰青年英才”,每年培养有发展潜力的“凤凰青年英才”不少于100名,培养期为4年,培养期内发放工作津贴每月300元,并对其主持开展的科研创新项目给予资助,支持青年人才在科研黄金期快速成长。
(2)“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重点奖励在专业技术一线或科技前沿领域,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科技创新、学科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不超过5名,获奖者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税后),获奖者所在单位在科研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
(3)“乡村振兴青年优秀人才”,重点从农业特色产业、县域优势产业中,选树在涉农创业、乡村治理、科技兴农、乡村社会实践等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青年典型,传播农业农村天地广阔、大有可为的价值观,引领更多青年在投身乡村振兴战略中建功立业。
五、在人才居住方面有哪些保障?
答:在唐山新城、南湖片区、凤凰新城、曹妃甸新城、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外国专家公寓和青年人才公寓,人才公寓根据我市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人才层次结构,A 类人才可享受 140—180 平方米住房;B 类人才享受 100—140 平方米住房;C 类人才可享受 80—100 平方米左右住房;D 类人才(市级领军)可享受 60—80 平方米左右住房;E 类人才(高级人才,含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可享受50 平方米左右住房。
政策咨询电话:577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