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规定,全省新增14个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唐山高新区人民法院成为其中之一,唐山市绝大部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高新区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
高新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为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包含本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不涉及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海关行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具体案件类型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特许经营、企业名称、特殊标志、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
目前高新区人民法院已组建专业审判团队,着手案件审理工作,同时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法官参加由省高院组织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培训。今后,高新区人民法院将从提高诉讼审判质效、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等方面,结合改革创新导向提升司法工作水平,不断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科技创新,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增添法治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