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到高新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来,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唐山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联合举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的有奖举报。
奖 励 对 象
单位、组织和个人(机关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除外)都可参与有奖举报。经核查无误,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给予奖励。
奖 励 标 准
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核查属实后,将根据举报事项的核查情况,给予举报人100、200、500元等次的奖励。
奖 励 范 围
0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
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3.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02消防安全隐患
如商铺违规住人;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如何举报
可拨打电话0315-5776209、0315-5260255、0315-3163110进行举报。
注 意 事 项
提交材料
接到区有关单位举报奖励的通知后,举报人需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等信息。以便于相关部门会将举报奖励款项汇至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奖励规则
对于举报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第一时间实名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对同一实名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对同一实名举报人提起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举报事项,相同内容部分不重复奖励。最终认定的情况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以奖励。
信息保密
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予以公开或泄露。
此活动由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