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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低保户的办理条件
来信时间:
2025-05-27
内容:
低保户的办理条件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老庄子镇
回复时间:
2025-05-28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文件要求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出具一事一议两委会议通过记录,递交到镇政府进行下一步核查。具体情况可先通过村委会或老庄子镇民政办(5508753)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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