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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6 阅览量:10615 字号: +放大 -缩小

市政府:

2019年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强全面依法治区进程,为加快建设“实力高新、活力高新、美丽高新、幸福高新”提供服务和保障。现就高新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我区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高新区实际,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对照通知要求,迅速部署、强力推进,把学习宣传工作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的热潮。

2.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一是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或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持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治讲座、报告会等学习活动。管委会班子成员和各单位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二是积极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深化“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平安创建等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抓好新媒体普法,提高青少年宪法法律意识。2019年以来,我区共组织开展8次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册、悬挂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单15000余份、宣传读本、手册2000本、宣传品100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800余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打造双创品牌。高新区作为“双创”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最重要阵地,在营造双创氛围、搭建双创平台、扶持企业发展、塑造区域品牌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2019年我区重点开展了两项工作。充分利用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入驻双创基地,积极打造双创升级版,高新区以百川、成联、建华龙头企业双创基地为基础,积极打造国家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载体项目,作为河北省唯一获得该类型专项资金的开发区,高新区获得第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00万元。投资5000万元对创业中心1.4万平方米的创新创业场地进行改造,打造高新区电子商务基地。截至目前,高新区共有15家创业孵化基地,其中微米创业孵化基地、唐山众享汇创业孵化基地、唐山艾木创业孵化基地为2019年新认定基地。二是凸显创新要素。在双创双服工作中,我区围绕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上开展了几项工作。机器人产业发展亮点突出。高标准建设了高新区机器人研发中心和机器人孵化中心,这是河北省第一个机器人公共创新平台,也是全省第一家具备一定规模的机器人专业孵化器。智慧应急装备产业集中发力。编制了《唐山市智慧应急装备产业园发展规划》,明确了智慧应急装备产业“1214发展战略”,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智慧应急装备产业园明确了发展方向。创新平台不断提档升级。三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通过百川双创基地获得贷款的企业达9家,现与百川双创基地达成合作的龙头企业共7家,催生中小企业共44家。双创基地入驻企业中规模升级的微小企业达18家。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向社会公开本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按照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各区直部门、派出机构梳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于7月15日在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共梳理、确认政务服务事项415项,已全部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进行录入并配置人员流程等信息。同时,按照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实行管理。二是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工作需求,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我区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梳理各类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30项。同时结合区信息中心建设中介服务超市网站,提供涉及规划咨询、编制项目意见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消防安全评估等10余项业务。按照《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的通知》(冀审改办〔2019〕8号)文件要求,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不规范行为。在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过程中,积极落实各项要求,利用网上“中介超市”,在审批过程中无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现象,均由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3.深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省开发区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对全省开发区“三个清单”编制和公开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的通知》要求,对我区“三个清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经多次修改完善,“三个清单”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已将我区权力清单2001项,责任清单281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8项在唐山高新区网站进行发布,将及时联系各单位核实并根据今后职责调整,对清单提出动态修改完善方案,并及时予以完善。

4.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优化职责配置。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我区已落实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二是全面落实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完善并落实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结合财政一体化平台的运用,使无绩效目标的项目无法上报实施,极大提高了预算单位对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视。同时逐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评价不清、绩效不高的项目,在预算安排时予以压减或不予安排。

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继续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开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于完善市场准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我区在职责范围内明确了相关办事依据、材料、程序和时限,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二是继续推进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按照“多证合一”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不断加大“多证合一”的推进力度,对有关文件进行认真学习,确保“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落实自身职责,加强信息推送,便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职责,按照国务院、省市及管委会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对“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信息推进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既在网上对相关信息进行推送,又在线下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电子邮箱发送,确保实现信息的共享。

6.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治理。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狠抓行业场所治理,共检查从业单位355家次,依法取缔娱乐服务场所1家,取缔旅店业非法从业单位2家。狠抓社会面巡逻防控,持续降低可防性案件发案率,共出动巡控警力25726人次,巡控车辆7598台次,辖区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同比下降5.16%,治安案件发案总量同比下降18.64%。持续推进“零发案”平安小区创建暨“社区智慧安防”体系建设,选取15个小区为试点并为每个社区配备1名辅警专司社区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居民委员会“三位一体”治安管控体系。二是全力维护金融安全。充分利用反诈骗平台,建立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银行账号快速查询、冻结机制,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4起,成功止付银行账户115个。2019年以来,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122起,查处治安案件300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93人。三是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将中小学及幼儿园纳入全区雪亮工程建设整体规划,合理规划各校园监控点位,统一配备高清监控探头,以科技安全防控来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在“3.14”校园安全事件发生后,对辖区中小学、幼教及培训机构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500余人次,警车100余台次,建立护学岗2个,取缔和治理各类商贩300人次。为确保校车行驶安全,专门组织警力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校车67辆次,处罚超员车辆5辆,基本消除了校园周边的危险隐患,确保了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四是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有关单位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行动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确定盛华商业广场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地区,老庄子镇为社会治安重点乡镇,新城子村为社会治安重点村。紧紧围绕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大治理力度,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整治。共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受理行政案件33起、调解3起、罚款3人,拘留3人;破获刑事案件6起,刑拘1人;调解各类纠纷120余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问题41处,完成整改41处;处理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900余起。目前已完成治理,上述重点区域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7.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推动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围绕二手房交易业务,实行“统一窗口收件、内部串联办理”工作模式,切实解决了广大群众办理房产交易业务需在南湖市民中心与高新区办事大厅“两头跑、两头排队”问题,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企业登记注册实行“单窗通办”,建立“前台综合收件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前台综合统一发照”的“受审分离”服务模式,推动高新区企业登记注册从“一门式”向“一窗式”转变,从“分散化”向“综合化”转变。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制定并公布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尽快编制公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四个办”清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安排部署,对审批局全部65项事项进行梳理确定,形成《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四个办”事项目录清单》,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为确保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唐山市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措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每月制定高新区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方案,制定区内需进行大气管控的企业清单,明确停限产时间、设备、减排量。每月按照管控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500人次,检查工业企业2800家次,形成检查的高压态势,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修订印发了《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从高新区1247家企业清单中确定99家涉气企业清单,对清单内医药、防水、铸造行业6家企业进行绩效评级,实行差别化停限产措施;核定99家涉气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减排措施、污染物减排量,组织企业修订“一厂一策”,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清单化管理,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第一时间将预警通知告知企业,要求企业立即按照“一厂一策”落实各项停(限)产措施,及时调整生产安排,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派出检查组对企业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查和夜查,对发现未落实减排措施的企业严厉处罚,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201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 ,检查企业1500余家次,对7家不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的企业负责人进行拘留。二是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监察执法人员深入一线,坚持以日查、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积极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交移送等配套办法,严厉查处。2019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400余人次,入企检查1200余家次,双随机检查企业47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0起,罚款总额140.8万元,集中整治了水、大气及涉危行业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三是规范处理环境信访。为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群众环保诉求,2019年共登记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272件,主要涉及餐饮业油烟、噪音扰民投诉、建筑施工噪音投诉等问题,所有案件全部及时查处并反馈,同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投诉人并进行回访,确保群众满意率。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积极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的指导意见》。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我区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规则》《高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等相关规定,在法制机构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讨论通过后印发执行。和重大决策一样,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仍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把公众提请审查、有效期、责任追究等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格遵循“三统一”制度,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2.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结合商务局、发展改革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相关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废止或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时上报清理结果。二是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印发了《高新区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修改和废止与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相违背、相抵触,以及依据缺失和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为更好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印发了《高新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始终坚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重要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都要开展系统的调研,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通过进行社会公示,听取意见,邀请专家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做到了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五个必经程序,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2.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法治高新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管委会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机制等,我区重大决策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2019年以来,区法律顾问为管委会、城市建设管理局、发展改革局等相关单位提供涉及征地拆迁、合同协议、房屋租赁等领域的法律咨询共计75次。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一是制定印发了《高新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的依据、原则、启动条件和如何追责进行了明确,对风险评估工作中三个环节的决策主体、责任主体和评估主体等三个主体的责任进行了细化,规范了各种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解决了责任不明、权责不清的问题。二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高新区容错纠错办法(试行)》,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勇谋善为。对经认定属于容错纠错的干部,实行专项管理。加强日常考察和综合研判,对其中敢想敢干、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及时提拔重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推动情况。高度重视三项制度工作,把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高新区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唐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三项制度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全年三项制度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情况。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高新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唐高办字〔2019〕6号),按照《通知》内容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编制完成《唐山高新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唐山高新区罚没事项清单》,并在高新区网站上公布。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转发了《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文件,督导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三项制度工作手册》。

2.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做好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全面上线运行工作,推行网上办案、执法公开、执法信息共享、行政执法监督,做好相关数据对接工作。公安机关坚持使用执法办案场所进行执法办案,杜绝在场所外进行办案活动,全面使用可视化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执法办案,从违法人员一进入公安机关就将其带入执法办案场所,开启办案系统进行执法活动,并通过可视化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全过程记录。

3.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已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做好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并按时上报。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制度,累计54人执证上岗。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不定期组织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到执法工作开展好的县区进行学习观摩。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19年以来,对我区行政执法案卷共开展了2次评查活动,经查,各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制度健全,案卷较规范完整,未发现违规执法行为。

5.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改善执法条件。按照全区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工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为民、规范执法提供有力保障。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改善执法条件,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一是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依据《审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我区所管辖范围内各审计项目审计监督的具体范围。主要体现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力度地税审计扩大抽查企业覆盖面,发挥审计在综合治税中的作用,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审计力度,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审计,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二是通过完善网上办公、电子监察、公开透明三个板块,实现了对13类行政权力的全覆盖,全方位和全过程监控,搭建起招商快捷平台。将向所有的行政权力项目、流程、条件都固化到网上办公系统,工作人员、审核领导只能按照系统定制的程序进行操作。完善电子监察板块,变查纠为防控。配备专门监控室和工作人员,对网上办公平台的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具体办件进行双重监控,确保行政监督工作得到有力保障。三是严格监督中央八项规定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针对“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变种,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大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通报曝光力度。截至目前,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20余次,通报典型案例7起。

2.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一是加快推进高新区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围绕打造“诚信高新”,推进联合奖惩、信息共享、信用创新、信用修复和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高新区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开展诚信示范园区建设方案》《关于开展诚信高新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三是着力示范创建。扎实推进高新区“诚信示范园区”创建、居然之家“诚信示范商城”创建、火炬路商业街的“诚信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宣传推介诚信典型,营造诚实守信氛围。四是开展诚信进校园活动。先后在龙富小学、益民园小学等学校组织开展了三期诚信进校园活动,旨在加强未成年人诚信教育,营造良好诚信校园氛围。五是推行信用核查制度。在加强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方面,我们首先从政务诚信建设入手,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推行并实施了信用核查制度,以“信用中国”网站为依托,查询相关办事企业的信用信息情况,对列入黑名单的停止或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方面,将其列为参加投标的首要门槛,明确提出参加谈判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进行现场核查。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唐山高新区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高新区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

4.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问责程序,制定印发了《高新区明确问责程序》《高新区提高执行力九项制度》等文件。二是继续执行《2017年度容错纠错办法》,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勇谋善为。高新区始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司法监督。加大投入,抓早抓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常”机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社会治理。一是集中调度全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结合重要敏感期,组织专门力量,对2019年以来发生的进京赴省集体上访、非正常进京上访认真进行分析研究,逐案进行协调调度,找准矛盾原因和解决问题突破口,管委会领导多次就新城子村平改、君德城上城、巴黎河谷、龙王庙回迁区问题、马家屯村民平改问题组织召开调度会,督办相关部门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时限。二是全力开展化解信访矛盾隐患百日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联席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了化解信访矛盾隐患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紧紧围绕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进京到重点地区访以及当前重点信访隐患,以“老案归零、新案随清”为主题,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包案、集中力量化解各类信访案件。推动我区解决一批信访突出问题,努力使重点领域信访矛盾明显缓解,重点群体串联聚集明显减少,重点问题大部分妥善化解,重点人员大多数息诉罢访。我区梳理确定的“攻坚战”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要达到90%以上,息诉息访率要达到80%以上。三是集中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大接访活动。按照省、市联席会议要求,群众工作中心每天安排一名县级领导轮流到区群众工作中心公开接待信访群众,确保初信初访就地及时化解,进一步加大疑难信访积案化解力度。

2.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提高行政应诉质量。为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高新区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唐高新法〔2014〕21号),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二是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法院司法建议等情况。我区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法院司法建议等情况。

3.推进人民调解工作。2019年,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换届工作,建立了全区人民调解员名册,并对新上任的215名人民调解员进行持证上岗培训,配发了人民调解员徽章和人民调解员证。随着人民调解队伍的加强,全年累计调解案件364件,同比去年增长52%,从源头上化解了社会矛盾,进一步调顺民心民意、稳定了发展环境。我区已把人民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

4.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一是畅通渠道,认真受理。畅通信访诉求反映渠道,进一步拓宽诉求表达方式,确保来信有人看、来访有人接、电话有人听、问题有人办,切实把好依法逐级走访第一道关口。二是严格程序,快速办理。对各类信访件要随收随办,严格执行送阅程序,快速分流,做到“当日事当日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贻误时机。对重大信访问题,特事特办走简易审批程序,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交办,确保群众信访诉求快查快处。三是夯实责任,强化问责。对因干部自身原因导致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久拖不决引发越级上访的,坚决发起问责。

八、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管委会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开展管委会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等活动。全年共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6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法治讲座2期,强化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好“关键少数”,坚决落实好“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的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严格落实到工作中去。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好“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的要求。

3.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列入副科级以上干部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任职行政部门的领导已进行专门法律知识测试。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好唐山市“七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积极落实上级对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制定印发《高新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等相关文件。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制度,制定印发了《高新区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等相关文件。

专此报告。

 

 

 唐山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