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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1 阅览量:9994 字号: +放大 -缩小

唐山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唐山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顶层设计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化法治高新建设。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中共唐山高新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高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认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将学法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培训工作。制定了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党工委会议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基础平台,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制定了党员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农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法治培训。在干部提拔任用和考核工作中,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并在考核考察、任前谈话中严格落实。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高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确定了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督导各单位按照方案内容要求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我区把法治建设真正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4.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我区积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全区各单位学习省、市和其他优秀县区法治政府建设成就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

二、持续优化政府职能体系

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许可事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建设。完善公开《高新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实现网上公开。二是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赋予行政执法权限,制定了《高新区镇(办事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下放行政处罚事项72项,依法依规履行赋权、委托程序,明确赋予、委托镇(办事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三是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我区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面向社会公开。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区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网,为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行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等数据同步采集、业务并联办理、结果实时共享,全面实现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唐山高新区管委会被列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初审单位。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部门内部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组织开展了4次双随机抽查和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对上级下达的43户市场主体抽查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推进信用联合奖惩。以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为示范单位,逐步推进全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4.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工作需求,组织各相关部门,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落实省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的入驻审核、公开选取、服务管理、服务评价等制度。

5.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积极开展政务诚信承诺践诺主题活动。全区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及履行公务人员广泛参与,签署政务诚信承诺书两千余份,集中在“信用唐山”网站信用承诺栏目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高新区没有政府失信情况发生。

三、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经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法制部门审查、党工委会议审议,管委会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市相关部门备案,管委会其他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司法局备案。三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不相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力维护了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

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1.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始终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等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2.大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法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突出作用。全年为管委会相关单位提供法律咨询55次,参与行政应诉案件10起,协助做好行政复议案件5件,有效地发挥了智囊参谋作用,增强了我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和评估机制,保证重大决策的有效执行。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规定重大决策的提出的单位、项目报建单位、审批决策单位对重大决策风险承担共同责任,对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的实行责任追究。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拓展“三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据《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分细则》,主要从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事实是否清楚,案卷制作是否符合标准等方面,对行政执法单位案卷开展评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全力整改,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在区门户网站上及时公示并更新执法信息。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以乡镇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放权赋能、破除壁垒、转型重构,全力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巩固和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赋予行政执法权限,制定了《高新区镇(办事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履行赋权、委托程序,明确赋予、委托镇(办事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二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区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协调机制。有效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做好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案件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3.按照省市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督导,确保落地落实。我区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印发了《高新区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高新区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并将高新区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在高新区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实施。

4.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一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约687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约90家次,全覆盖检查8次,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125家次。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饮食安全。集中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带“病”生产。积极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冷冻饮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等,监督企业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日常监督检查企业24家次,检查企业覆盖率100%。

5.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执证上岗。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完成我区2021年度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执法证件申领发放工作。三是按照规范和精简的原则,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罚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等执法类职权事项,编制完成《唐山高新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唐山高新区罚没事项清单(2021年版)》,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示。

六、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

1.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十个常态化”政策要求,依法实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化解医患、涉企、消费等矛盾纠纷,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2.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我区制定了《高新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高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各项应急预案,明确了突发事件发生时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

3.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了高新区应急指挥体系,制定并印发各类专项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启动预案。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减灾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二是落实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时效性。为做好我区风险普查工作,成立了高新区管委会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结合上级部门完成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应急系统调查数据的收集填报工作已经100%完成。

4.提升舆情管理和处理能力。建立了应对突发事件预警研判机制、快速反映机制、协同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宣传舆论和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氛围。

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体系

1.提高行政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我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出台了《高新区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唐高新法〔2014〕21号),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制度,支持法院行政审判。

2.加强全民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普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青少年群体普法力度,将法治教育课纳入中小学课程,由检察长、检察官、公安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校师生开展法律讲座,师生学法、知法、守法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做合格公民打下良好基础。

3.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在各村(社区)建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建法律服务微信群,全年接受法律咨询82人次,不断提升了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满意率。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将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落实“一把手”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党内各项制度,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违规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和电子红包、变相吃喝等隐性变异问题,深入开展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12次。二是积极配合人大系统执法检查,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确保答复率100%。今年我区共承办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截至目前,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件,并对相关代表、委员进行了走访,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制定印发了《唐山高新区政务公开制度汇编》《高新区新闻发布制度》等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切实强化审计监督。明确审计监督的重点领域及其相关审计项目,通过审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全面促进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水平。二是坚持依法统计,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利用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组织相关企业和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为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统计机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制定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方案》《关于建立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等文件和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统计行为。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为规范文明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制定印发《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制工作方案》,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了不同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区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区级设有投诉热线,各行政执法单位也按规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保证了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印发了《高新区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提高了我区行政执法水平。

九、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数据归集工作,提高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和监管行为覆盖率。依托“互联网+”打造云端审批。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前端+网络+终端=云端审批的服务新模式,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完成事项申报后,由审批工作人员在系统终端进行流转审批,即可使审批透过“云端”直接服务于事项申报者并自动形成相应审批文件,当日即可完成异地审批,真正实现了高效办结、不见面审批。二是进一步细化双公示工作。印发了《关于构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唐高社信办发〔2021〕4号),常态化梳理调整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清单,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无遗漏。在全市组织的抽查中,我区“双公示”上报数据准确率达93.73%。

十、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以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加快“四个高新”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专此报告。

 

 

 唐山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