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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城乡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阅览量:1048 字号: +放大 -缩小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新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全年办理许可23项,完成招标项目36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许可办理方面

2023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3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信息全部上报市住建局公示。

2.招投标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原则,依法进行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监督工作,全年共完成招标项目36个项,总投资13.47亿元。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提升招投标活动质量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了招标人主体责任,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推动了招标人健全内控机制。坚持由电子围标串标甄别系统辅助甄别是否有围串标行为。严格执行《唐山高新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唐山高新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流程》等内控制度,在招投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3年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同意公开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单位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加强对各处室工作人员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和申请办理方式。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