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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9 阅览量:155 字号: +放大 -缩小

唐高人社字〔2025〕38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2025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唐人社字〔2025〕6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今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与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区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在我区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在处分期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期间、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结合政策,申报人员范围为截止2025年12月31日仍在编在岗未退休人员,其他系列截止2025年6月30日仍在编在岗未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推荐数量

中小学教师实行评聘结合的专业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有空岗的在空岗数额内申报,超岗单位采取“退二进一”申报。中小学“双定向”政策取得资格人员退休不统计在内。

今年,不再下达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数,由主管部门及各单位按照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统筹进行申报,不得突破统筹范围、突破岗位设置数进行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要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教研及其他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及其他机构正副职)的占比不得超过30%。

对在乡村中小学累计工作25年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各单位在下达申报数额总数内,严格按照推荐指标进行申报,下达我区申报限额2名。

三、申报材料审核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职称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报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前后一致、与上传附件和相关佐证材料一致,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可在人事代理机构等进行申报。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一旦提交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对确定的推荐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并协助做好本单位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人事代理机构对通过本机构进行申报的人员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各单位在量化赋分时,行政职务不得设项赋分。

3.逐级审核。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封闭管理的方式,组织专门人员,依据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对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填报单位名称规范、申报人员身份准确、申报专业前后一致、填报信息和上传附件内容相同、佐证材料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等违规申报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各级单位管理员和负责人要在《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下方空白处签字同意加盖公章,省市职称管理部门将组织人员分别对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抽查。

四、职称申报评审政策规定

(一)关于中小学教师课堂能力测试问题。各级各单位要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课堂能力测试的方法,可采取现场说课或教师个人提交视频课的方式进行,杜绝由非中小学教师或非本专业教师担任评审专家进行的评测。测试工作严格按《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4)126号)文件组织,评委须为本专业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人员担任,确保测试的专业性和权威性。高级教师测试成绩分两个等次:合格、不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中级教师测试成绩仍按 2:3:4:1的比例划分ABCD四个等次,其中不足5人的分组,不划分A、D等级,成绩公示。组织完毕后将视频数据和评委分组名单由主管部门组织报送区人社局备案。不参加测试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关于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使用问题。今年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在网上申报的同时,高职申报原件材料组卷提交作为审核依据,中职申报提交纸质卷作为评审备份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按照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要求,认真如实的填写申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前后一致、与上传附件和相关佐证材料一致,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

(三)关于中级职称部分专业委托代评问题。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新闻、播音、文学创作、体育教练、律师公证、食品药品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设计等中级职称资格由市人社局办委托省相应评委会代评。

五、申报时间安排

1.教育主管部门7月20日前完成中小学教师课堂能力测试工作。

2.高级评审和中级代评。7月21日-7月22日完成个人申报推荐、网上申报信息录入、基层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的网上审核、网上提交以及原件纸质卷宗报送工作。

3.中级评审。8月25日-8月26日完成个人申报推荐、网上申报信息录入、基层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的网上审核、网上提交以及纸质备份卷(卷宗要求原件)报送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职称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职责要求,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加强重点人群、单位、环节的监管,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和评审规则。落实倒查追责机制,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纪违规申报评审、学术造假行为,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提升服务水平。职称申报评审是人才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寓管理于服务,增强职称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协助申报人员做好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工作,及时解决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本通知未明确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做好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附件1:2025年职称申报的有关说明及申报用表

附件2: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上册

附件3: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下册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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