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实验室(设备)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实验室(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唐山市建设北路东侧,大庆道南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建设1栋3层框架结构综合楼及一座1层框架结构的PCR实验室,总建筑面积2509.63平方米,均为地上面积,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2098.77平方米(包括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97.81平方米,保障用房建筑面积644.19平方米,行政用房223.48平方米);PCR实验室建筑面积410.86平方米。并购置PCR实验室生物安全柜、医用冷藏冷冻箱、高速离心机、核酸提取仪、实施荧光定量PCR系统等检测设备71台套。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Q843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单位地址:唐山市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
联系人:王佐昊
联系电话:13932557211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升恒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丰南区瑞景街18号
联系人:崔工
电话:0315-866677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③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在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⑤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⑥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⑦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概述,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②工程分析。
③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⑥对拟建项目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⑨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可否建设及运行的确切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或河北升恒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相关意见请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中填写,将意见及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电子邮件至373655633@qq.com或将纸质意见送至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公告发布单位: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