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唐山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唐山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范围,包括高新区本部(主城区)、京唐智慧港与老庄子镇三大片区,规划面积101.3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4.战略定位: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立足本地特色,确定城市定位及承担的主要职能,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提出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
5.总体格局:构建城乡融合,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
二、规划实施单位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附楼
联系人:杨国宏
电 话:0315-5776145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富兴花园 H 座
联系人:张云扬
电 话:0315-319614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北京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箱:923104314@qq.com)或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