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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2022-09-05 阅览量:18791 字号: +放大 -缩小

唐山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唐山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唐山高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范围,包括高新区本部(主城区)、京唐智慧港与老庄子镇三大片区,规划面积101.3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4.战略定位: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立足本地特色,确定城市定位及承担的主要职能,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提出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

5.总体格局:构建城乡融合,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

二、规划实施单位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附楼

联系人:杨国宏

电  话:0315-5776145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富兴花园 H 座

联系人:张云扬

电  话:0315-319614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北京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箱:923104314@qq.com)或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3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