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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唐山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疫情防控自我申报有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3-09 阅览量:11396 字号: +放大 -缩小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处于高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风险地区来(返)高新区人员自我申报事宜通告如下。

一、继续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离唐,特别是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病例发生的地区旅行或出差。

二、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高新区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到达高新区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主动报备人员隔离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三、对故意隐瞒行程、不主动报告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隔离观察费用自理并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严肃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及时告知拟来(返)高新区的亲友,来(返)高新区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高新区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定点发热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