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冀社险函【2023】46号)精神,我区将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2023年12月底社保经办系统停机期间未完成审核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且信用状况良好,将对其发放稳岗补贴。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号—— 2024年4月16 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5776187。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冀社险函【2023】46号)精神,我区将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将2023年12月底社保经办系统停机期间未完成审核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且信用状况良好,将对其发放稳岗补贴。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号—— 2024年4月16 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5776187。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