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gkai
政府信息公开
好消息!唐山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
发布日期:2021-08-05 阅览量:11845 字号: +放大 -缩小

好消息!唐山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

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

 

一、申领条件

1.参保单位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裁员率=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l00%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采用参保单位承诺形式。

3.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4.严重失信参保单位(以“信用河北”网站的“受惩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返还。

二、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其他参保单位)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

3.参保单位的划型按照2020年度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划型结果执行。

4.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三、申领渠道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河北CA网上申报平台”的“稳岗返还补贴申领”模块,核实企业信息并进行反馈,确认无误或有异议的,均要在下方承诺项进行勾选,提交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有异议的单位要及时联系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实。

企业在确认信息前,先登陆“信用河北”网站进行查询,列入“受罚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的,不符合申领条件。

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核实企业享受政策条件,免除证明材料,精准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四、联系方式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0315-2806124

路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2862262

路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7215219

开平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3366635

古冶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3256526

丰润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5184322

丰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8101348

滦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7129257

滦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4120133

乐亭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4613512

曹妃甸区社会保险中心       0315-8727709、8727717

玉田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0315-6163521

遵化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8019577

迁安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7639223

迁西县社会保险中心          0315-5685162

高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315-5776371

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315-2913366

芦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22-69388307

汉沽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22-69214400

南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保险局    0315-850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