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确定标准:患病本人家庭收入情况、治病花销情况、报销金额等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救助人有异议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高新区妇联实名举报和反映。
电话:0315-3196628
高新区妇联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