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奋力谱写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现将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情况
1.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上级要求,我区把法治建设真正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在党政联席会议上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制定印发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我区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有专题会议研究、有工作部署、有成效验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唐山高新区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共唐山高新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确定了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督导各单位按照方案内容要求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3.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区认真落实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工作。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制定印发《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要求区直各单位、各镇(办事处)参照清单内容制定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区直各单位已完成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制定工作。
4.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汇报。我区按照上级要求向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职责要求,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半年及全年工作的汇报。
5.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制发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一是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高新区实际,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等各项工作。我区制定了印发了《2023年中共唐山高新区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了全年学习重点。二是将学法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培训工作。制定了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党工委会议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基础平台,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
6.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为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到各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工作。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完成工作等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能力测试等形式进行全面督察。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高标准完成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实施的情况
1.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区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规则》《高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等相关规定,经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后,公开征求意见,经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把公众提请审查、有效期、责任追究等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
2.提高公众参与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区认真落实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利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征求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积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3.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我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制度。我区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格遵循“三统一”制度,管委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公文必须经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法制部门审查、党工委会议审议,管委会主要领导审定等过程,并报市相关部门备案。
4.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级工作要求,我区制定印发了文件《唐山高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区不适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将清理结果和工作报告报送至市司法局,并将清理结果在管委会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实现统一平台查询。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情况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为更好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区制定印发了《高新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我区始终坚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重要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研,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通过进行社会公示,听取意见,邀请专家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做到了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五个必经程序,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我区依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我区认真落实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利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征求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积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4.落实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我区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对行政决策重要事项,坚持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会议内容由专人进行全过程记录、材料存档。
5.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有效发挥。一是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我区积极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法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突出作用。二是强化专家论证作用发挥,提高专家论证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法治高新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管委会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机制等,我区重大决策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今年以来,组织管委会法律顾问,为管委会相关单位提供各类法律咨询67次,开展行政应诉11次。
6.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我区制定印发了《高新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保证重大决策的有效执行,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从而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为更好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区制定印发了《高新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提出了重大决策的提出的单位、项目报建单位、审批决策单位对重大决策风险承担共同责任,也对造成决策失误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如何追究明确了问责方式。
7.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每项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我区按照文件规定需向党工委请示报告。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区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严格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经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后,公开征求意见,经党工委会议通过后印发执行。重大决策的作出仍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把公众提请审查、有效期、责任追究等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和提升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镇(街道)与区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协调机制。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完成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案件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指导各有关单位用好“两法衔接”平台。二是对镇(街道)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我区组织开展卫健领域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促进了我区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升。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本次案卷评查采用自评与互评的形式,依据《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分细则》,主要从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卷制作是否符合标准等方面进行评查。通过此次案卷评查活动的开展,各行政执法单位将以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导向,端正态度,全力整改,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组织公安分局、老庄子镇、街道办事处等行政执法单位在区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更新。三是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制定印发《高新区关于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认真梳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类职权事项。编制完成了《唐山高新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示。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省、市司法行政系统提升行动各项举措。一是推进跨部门涉案财物监督管理中心建设。为有效破解涉案财物“扣押难、保管难、移交难、处置难”问题,不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法制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明确由区政法委统筹协调,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区法院、检察院、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成功打造全省首家线上线下结合、政府企业配合、公检法共用的“跨部门涉案财物监督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监督管理中心建立以来,19家基层执法办案单位纳入监督管理中心服务范围,实现涉案财物管理的统一入口、统一监管。截至目前,办案人员通过平台提交入库申请658次、出库申请228次、调用申请112次、调用归还申请66次;共接收涉案物品82520件、出库物品5709件、目前在库物品76749件;保管普通物品73578件、贵重物品476件、动植物标本17件、防磁物品173件、大宗物品8107件、涉案车辆95辆(含非机动车)。节约执法办案人员工作时间131765小时,大幅减少了重复建设、多头管理带来的行政成本。二是建立“一企业一法官”工作机制。主动对接区内270余个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从“被动司法”向“能动司法”转变,从“等案上门”向“主动化解”转变,从“坐堂审案”向“上门解纷”转变。三是我区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酌定不起诉工作指引(试行)》,该指引细化了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酌定不起诉工作,规定拟被不起诉人要参加志愿者服务,结合具体案情对被不起诉人实施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坚持把加强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贯穿办案全过程,通过办案引领社会价值取向,纠正社会治理问题。
4.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制定印发《高新区关于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认真梳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类职权事项。编制完成了《唐山高新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示。二是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管理办法(草案)》等相关文件,逐步建立健全高新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三是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组织公安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报送行政执法相关数据,汇总后及时上报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成我区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局、老庄子镇等单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报名工作,为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发放培训资料,组织我区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培训。目前,通过考试的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已录入至河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待省里审核完成后发放证件。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我区依照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提高行政应诉质量。为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出台了《高新区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唐高新法〔2014〕21号),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制度,支持法院行政审判。
2.做好司法机关建议反馈工作。一是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法院司法建议等情况。二是加强对我区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定期组织法院工作人员来我区进行流程等相关应诉培训工作。
3.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有效运行。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了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政法委(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各级任务、时间安排、工作重点以及具体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方案得到落实。二是紧扣方案,严格落实。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退役军人事务纠纷等调解小组。各镇办成立调解工作组4个,村级调解小组74个,全区登记人民调解员共计372人,达到全区人民调解体系的全覆盖。三是发挥高新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用,努力实现提前研判、及时应对、妥善处理,确保“三效统一”。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一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制定印发《高新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等相关文件,广泛运用新媒体(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制定印发了《高新区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群众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法治理社会建设。
六、下步工作谋划
2024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区将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升法治宣传实效。继续做好“八五”普法工作,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二是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对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三是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及时修改和废止与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相违背、相抵触,以及依据缺失和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