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财政《关于开展收费项目信息公示核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费用征收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社区工作者报名费
二、收费标准:100元/人
三、计费单位:元/人
四、收费依据:冀财非税〔2020〕16号,冀发改公价〔2020〕1995号
五、收费主体:唐山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收费范围:唐山市高新区区内人员
七、收费对象:凡是报名参加高新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均应缴纳考试报名费费。
八、征收方式:账户名称: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九、减免规定:无
十、监督举报电话:5776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