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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6 阅览量:524 字号: +放大 -缩小

唐政办字〔2023〕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16届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唐山市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海关总署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会议安排,进一步推进唐山市高质量对外开放,优化唐山口岸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广大进出口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海关总署《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会议纪要》为纲领,以我市列入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试点城市”为契机,以提升唐山口岸通关质效为抓手,深入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打造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先进城市,加快推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标国际一流口岸和国内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先进城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难点、堵点,制定实施一批便利化措施,不断推动“智慧口岸”建设,加快口岸数字化转型,简化优化大宗商品检验模式,全面提升跨境通关全链条安全畅通水平,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探索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唐山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唐山口岸建设与发展

1.协同推进京津冀口岸联动发展。贯彻落实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口岸签订的《京津冀深化口岸合作框架协议》议定事项,共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对照京津标准推进通关便利化,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深化京津冀跨区域口岸合作,助力京津冀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深化关地合作推进关区延伸。充分利用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对资本、项目、技术的高强度聚集吸附能力,推进我市相关县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建设和申报,打造经济发展新平台。根据企业对原材料、高附加值产品进出口需求,培树打造各县区成为连接国际国内市场物流集结点,推动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探索推进海关国际协作,助力企业享受贸易往来国家互惠政策,提高我市商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3.持续推进泊位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口岸开放工作,推进各港口企业码头对外开放申报工作,对具备验收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对外开放预验收,并配合省口岸办开展正式验收工作,全面提升港口对外开放能级。

4.持续完善口岸功能。支持唐山港京唐港区申报进境冰鲜水产品、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推动唐山口岸产业链条延伸,支持口岸经济聚集发展。

5.持续完善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支持保税监管场所建设和申报,加速提升木材、粮食等货种进口体量,满足粮食加工、原糖精炼、木材产业园等生产需求,推动木材、原糖、粮食深加工产业发展,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加工体系,支撑临港产业发展。

6.积极支持汽车进出口业务。支持整车进口业务开展,提高进口汽车通关效率,设立整车进口专门服务窗口,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支持曹妃甸综保区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充分利用自贸区和综保区政策,促进二手车出口业务发展。对电动车出口提供政策支持和海关服务,推进政策创新,扩大新能源汽车出口。

(二)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

7.深入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业务。在确保港区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引导企业用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政策,助力企业快速提离货物,提升货物通关效率,优化出口“抵港直装”模式。

8.探索开展大宗散货“联动接卸”模式。以曹妃甸港区为中心,与京唐港区和丰南港区开展联动,服务曹妃甸区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进口大宗散货手续办结后即可在曹妃甸口岸直接提离,在京唐港区和丰南港区之间进行水路驳运,实现进口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9.提升“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协调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向对外合作和口岸物流功能拓展,打造具有自贸区特色的“曹贸通”功能模块。加强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推广,推进“一站式”通关服务。为企业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出境检验检疫证书在线申请、自助打印等服务,扩大“智享联通”覆盖面。推动报关单申报要素整合,构建更加简捷高效通关体系。

10.加强通关物流信息共享。加强港口企业智慧港口建设,优化生产作业系统,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金关二期”系统与港口生产作业、供应链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做好硬件建设工作。推进共享协同,实现数据一次录入、多次使用、各方共享。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各港口企业配合查验单位建立通关数据分析模型和管控指标,促进通关效率的有效提升。进一步加强驻唐各海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国内监管机构的信息联通工作。

11.推进“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口岸开展“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合作,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推进检验检疫单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联网核查,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提升合作效能。探索推进与RCEP国家开展通关数字化合作,并做好贸易便利化措施衔接,确保政策和措施落地实施。

12.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推进海关“大宗散货智慧监管平台”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实施。运用先进技术,对通关作业环节自动进行风险分析,防范固废入港、未放行货物误装误提、非本港货物误卸等行为,实现作业全链条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探索推进港口企业智能化系统平台与海关“金关二期”平台进行数据对接,不断提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大宗散货疏港效率。

(三)进一步推动口岸相关产业升级

13.推进区域外贸发展新特色。依托曹妃甸综保区政策优势,引进产业关联度高、出口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和企业。积极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县区申建加工贸易产业园、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示范地。落实加工贸易企业研发创新进口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做大做强现有加工贸易。

14.支持自贸区发展。发挥自贸区制度开发优势,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和港区“无缝对接”,实现区内企业通过“保税+”与区外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方面联动。充分利用口岸资质和高技术、高附加值加工贸易财税支持政策,吸引企业区内聚集发展。

15.推进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利用RCEP协定、“一带一路”倡议等契机,鼓励我市企业建设海外仓,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促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仓储配送、营销展示、退换货及售后服务功能。对已建成的海外仓,支持进行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鼓励海外仓企业对接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国内外电商平台,匹配供需信息。

16.探索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按照海关总署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流程,优化完善我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制度,便利跨境电商退货管理,做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有关工作。积极落实关于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换货的税收政策。

17.优化完善跨境电商等出口货物拼箱作业模式。探索跨境电商出口前置仓监管创新,研究赋予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在前置仓实现拼箱组货、布控查验等功能。持续推进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改革。

18.推进大宗商品储备基地建设。发挥政府和河北港口集团作用,积极推进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炭国储和商储基地、唐山港铁矿石和原油储运基地、唐山港曹妃甸港区LNG储运基地建设。落实煤炭“零关税”进口政策,降低进口煤炭、原油抽样送检比例,实现进口提速。

(四)优化全流程通关服务

19.推动中欧班列稳定开行。依托唐山港海向通道,加强适配货源组织,通过海公铁联运等方式加强运输通道对接,拓展我市西北陆上开放通道。积极协调国铁集团以及北京铁路局、太原铁路局争取中蒙俄国际班列、中蒙过境班列等国际班列运力计划支持,推动中欧班列稳定开行。

20.推进港航物流作业环节无纸化。继续推进我市口岸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货单等单证电子化。完善物流单证手续无纸办理流程,优化升级提货单换单作业,推动实现全流程线上操作,基本实现无纸化放单。

21.助力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发展。实施关港智慧管控改革,探索实现海关监管货物和非海关监管货物同步作业,保障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发展。

22.全面推广海事静态业务集成赋权办理模式。全面梳理海事政务审批事项,推进海事政务审批静态业务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转移,推进海事政务事项由串联审批向并联办理改革。在法定权责内,精简申报材料,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结时限。

23.优化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流程。支持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开展“一地办证、全省通用”工作。推行在入境口岸停泊时间不超过24 小时的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手续“一次办结”和国内港口间移泊免办出入港边检手续政策。实行网上预报预检、边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和24 小时通关保障等便企服务,进一步畅通国际物流海上通道。

24.进一步压缩船舶在港停泊时间。各码头经营单位要科学规划,再造生产作业流程,采取并联作业、提升信息化水平等方法,提高设备作业效率,进一步压缩船舶生产性停泊和非作业停泊时间;鼓励和支持码头设施电力化改造、新能源作业车辆投放,降低环保响应对港口作业的影响。

(五)规范和降低口岸收费

25.加强口岸收费监管。按照国家税费政策和市场需求变化,对口岸收费目录清单进行维护更新,并主动公示。持续推动落实《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加强各环节收费监督检查,督促港口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垄断口岸经营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26.建立口岸提效降费长效机制。充分考虑唐山港水运口岸以大宗散货为主的特性,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围绕提高通关效率、降低合规成本,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各项措施相配套的集成效应。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唐山港口岸提效降费的长效机制。

27.推进收费环节手续无纸化。积极引导港口、货站、堆场、船代、货代、报关行等各服务收费环节手续全面电子化,鼓励有关业务手续从按票办理转向定期结算。

(六)优化完善口岸服务环境

28.加强AEO企业信用培育。鼓励外资外贸企业申请AEO认证,对国家和地方重点支持企业、龙头企业进行靶向培育,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帮助更多外资外贸企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以享受口岸通关便利政策。

29.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口岸系统问题反馈办理机制,充分发挥海关12360、国家移民服务管理机构12367、“单一窗口”95198、等热线、平台作用,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前置化解决企业问题,实现问题滚动清零,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30.争取上级口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上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欧班列开行、智慧口岸建设、内陆港开发建设、口岸基础查验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重点货种和配套产业发展等。助力提升我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临港产业发展,有效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加强各方协调联动,牢固树立系统观念,畅通沟通对接渠道。

(二)推进特色创新。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既要完成海关总署要求的规定动作,又要大胆探索贴合唐山口岸特色的自选动作。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按时间节点全力抓好重点任务改革,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三)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市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强化全市“一盘棋”观念,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打好专项行动“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