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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6 阅览量:8552 字号: +放大 -缩小
中共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局办、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真正把值班工作作为确保政令畅通、保持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坚持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扎实有效地抓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严格落实人员和责任,扎扎实实、尽心尽责抓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机关正常运转,确保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和妥善处置,确保各级领导指示精神第一时间得到贯彻落实。
    二、严格执行各项值班工作制度。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制度,选配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在职工作人员负责春节值班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全时段联络畅通;带班领导必须全天在岗带班,认真履行职责,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亲自指挥,及时妥善处置;值班人员要24小时双人在岗值班,绝不允许出现断岗、漏岗、脱岗等现象。带班领导办公室电话和单位值班电话要随时有人接听(严禁设置呼叫转移)。
    三、要认真抓好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处工作。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高新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域和敏感部位的督导检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和报送信息。对发生在本地本部门的紧急突发事件,从事发到上报不超过1小时,特别紧急重大情况要在半小时内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对因特殊情况难以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的,要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说明情况,不得无故延误。公安、信访、消防、安监、城建、城管、交警、社管、高科和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社区管理办公室等重点单位,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留足应急力量,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到岗,及时处置。要严格落实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息报送不及时、情况掌握不准确,造成迟、漏、误、瞒、错报,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危及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绝不姑息。特别重申,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发生问题要首先追究领导责任。
    四、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春节期间,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法制室、监察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单位也要加大对值班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各单位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抓值班,亲力亲为督落实,及时掌握情况、具体指导,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要明确专人进行督导,对擅离职守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厉批评,责成有关部门从严处理。
    五、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唐山高新区工委办公室、唐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有关事宜的通知》(唐高党办发〔2011〕55号)相关要求,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唐山市,要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请示报告。
    从3月份开始,各单位每月上报值班表时间由原来每月28日前调整为每月25日前。
    值班电话:3196000,3196114,3196528
    电子邮箱:gxqzbs@126.com
中共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