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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4-04-25 阅览量:8576 字号: +放大 -缩小
为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层建设年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巩固提升高新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成果,使我区农村环境卫生持续保持较好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和保洁员队伍建设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镇(办事处)要加强环卫所(办)建设,配齐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专门负责本辖区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定期开展检查,督导辖区各村日常保洁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和无害化处理等。
(二)健全保洁员队伍。各村要建立健全村级保洁员队伍,落实清扫员和清运员;根据本村实际户数,按每100户设置一名保洁人员的标准进行配备;保洁员要选用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保洁员的选聘由镇(办事处)和村结合实际具体负责。
(三)严格保洁人员管理。各镇(办事处)环卫所(办)要加强对保洁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做好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各村要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推行村两委班子包片负责、党员包户、村民门前“三包”等工作方式,强化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
二、工作职责
(一)保洁员工作职责
1.按时保洁村内街道、广场、环村周边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确保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定时收集垃圾,进行垃圾分类,集中将垃圾放至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
2.爱护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好、使用好环卫设施。
3.按要求积极参与镇街、村组织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二)村委会工作职责
1.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好所属镇(办事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部署,对本村环境卫生负总责。
2.加强保洁员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实绩,对未能履行职责、不能胜任的保洁员,经所属镇(办事处)同意后,及时予以更换。
3.制定村民环境卫生公约,加强引导和教育,督促村民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共同形成讲卫生、爱环境的良好村风。
(三)镇(办事处)工作职责
1.制定本镇(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好全区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部署,对属地环境卫生负总责。
2.加强对环卫所和保洁队伍的管理,强化对辖区各村日常监管检查,指导各村选聘符合标准的保洁人员,负责保洁员补贴及奖惩管理。
3.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酌情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和劳保用品。
(四)区提升办工作职责
1.落实区农村面貌提升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全区环境卫生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
3.开展对镇(办事处)的督导检查及奖励落实。
    三、工作标准
    (一)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新提高。区内各村实现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堆柴草杂物,无残垣断壁,无乱搭乱建,无卫生死角,各户院内和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达标率90%以上,全面实现“四清”。
    (二)农村日常保洁得到新提高。区内农村环境清扫保洁队伍按标准配备齐全,保洁设施配备齐全,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和填埋,做到日产日清,无曝露存放,实行垃圾卫生无害化处理。
(三)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新提高。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考评制度、激励制度等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区内农村面貌。
四、管理制度
(一)建立工作资金保障制度。为切实保障高新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持,巩固提升高新区农村环境整体水平,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环境卫生费用(按2013年人均40元农村环境卫生费为基数)的标准,由区财政安排年度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经费,对各村保洁员工资予以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各村按每百户一名保洁员核定工资补贴数额)。
(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一是村级检查考核。由各村委会组织对本村开展日查和周评,作为评价保洁员工作的依据。由各镇(办事处)组织对辖区内村庄每月开展评比,作为评价各村工作的依据。由区提升办和爱卫办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出现的问题下发督查单,限期整改。二是镇(办事处)检查考核。由区提升办每季度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办事处)开展一次联查考核,每半年组织管委会相关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办事处)开展一次集中考核活动。根据考核结果按每季度、半年、全年分别评分排队,按优秀、良好、较好、一般四个档次评比,除在全区进行通报外,还作为年度考核定档、奖励资金发放、重点单位约谈的依据。
(三)奖励制度。按各镇(办事处)涉及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村人口数和全区上年度农村环境卫生人均费用标准,确定各镇(办事处)年度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经费,其中:年度工作经费总额的70%作为各镇(办事处)农村保洁员补贴和环境卫生日常工作经费,每季度由镇(办事处)申请并拨付一次;年度工作经费总额的30%由区统筹安排,作为奖励资金,依据考核成绩,每半年发放一次,也作为各镇(办事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经费。奖励办法具体为,按各镇(办事处)考核成绩排名分为优秀、良好、较好、一般四个档次,按各镇(办事处)涉及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村人口总数分一类、二类、三类(根据统计部门2013年掌握数据,老庄子镇涉及17个村共26604人,为一类;庆北办事处涉及11个村和3个居委会共16543人,三女河办事处涉及15个村共17619人,为二类;街道办事处涉及3个村共7474人,为三类),四个考核档次半年奖金额度为12万元、11万元、10万元、9万元,分别按三类100%、80%、70%的比例计算,每半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四)年度目标管理制度。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党工委、管委会对各镇(办事处)和各村的目标考核内容,以此作为各镇(办事处)和各村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分包制度。各村负责本村范围环境卫生保洁,持续推进“四清”工作,确保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各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积极推行农户和企业、商户实行门前三包自清制度,将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和企业、商户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城市建设管理局履行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职能,负责辖区内公路两旁各200米范围的垃圾清运保洁。爱卫办加强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镇(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要制定可操作的激励、约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积极引导、教育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生产习惯,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和长效保洁。
(六)重点单位约谈制度。对每半年、全年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镇(办事处),由管委会相关领导约谈该镇(办事处)主要领导。
五、本办法由区农村面貌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请各单位参照执行。